索 引 号: | 000553844/2023-12833 | 主题分类: | 财政 | 发布机构: | 财政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3-09-01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大厂财政局主要职责 |
大厂财政局主要职责 | ||||
发布机构:财政局 发布日期:2023-09-01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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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国家财政、税收的发展战略、方针、政策;受县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、税收、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。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,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;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;受县政府委托,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,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决算;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,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;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罚没收入;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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